5月30日,利州中专教师二支部在教学楼东3-4开展“廉洁从教,潜心教书育人”五月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张仲舒同志主持。
首先,组织委员李敏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他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全体党员表示自己将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约束。
其次,张仲舒以《向人民教育家余漪学习》为题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微党课。他讲到,她已是90岁的耄耋老人,有着60年的教学生涯。她依然活跃在语文教学改革的第一线,坚守“在讲台上用生命唱歌”。她深爱着学生,痴迷着语文教学。“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但一辈子还在学做教师!”她用这样的话语不断地鞭策着自己,也勉励着更多的青年教师。于漪,师者的楷模。她是我们全体教师应该学习的榜样。
最后,张仲舒结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指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教师的首要任务。而教师要通过传道来育人,自己必须首先修身养性,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必须做到清廉、洁白,才能对学生言传身教。全体党员要不忘习近平总书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无色之惑”的告诫,以《中国共产党章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做好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