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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器材借用流程

2019-11-01 09:09

实训器材借用流程


借用须知  :

1、实验室设备不对个人和非教学活动借用;固定安放在课室的实验室设备不得拆卸。

2、借用条件:(1)教学部开展课外教学活动需要;(2)正常排课所需设备和应急设备已备足;(3)库存有满足使用功能的可以限量、限期调剂借用的备用设备。

3、借用设备仅限于:(1)设备类型:实训操作仪器、工程测量仪器、教学模型等;(2)使用地点:学校内部;(3)借用时间:一般为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5天。

4、设备一经借出,申请人负完全保管责任,如有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申请人按原价赔偿。

5、借用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及时向实训管理员报告、归还、登记,由管理员检查处理,不得擅自拆卸、维修,否则,由申请人负责损坏赔偿。

6、教学部应指定熟悉设备使用功能的申请人借用或保管。

7、如到期未办理续借手续而超期归还,本学期不再批准借用并追究责任。

8、由学生经办借用的,任课教师(部门职员)审核栏和教学部负责人审批栏均须签名确认。

9、实训实训科于每周一上午受理借用申请事务,地点:修技楼216、217室,联系电话:各相关事项管理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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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广元市利州中专实验实训设备借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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