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的纪律的这一要求,来自于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按照党的纲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确立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其次,党的纪律是党内行为规范的总称。从形式上说,既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类成文法规,也包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党内规矩;从制发机关上说,既包括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制定的党内规章制度,也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规章制度;从分类上说,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类。
再次,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所谓“铁的纪律”,就是指党的纪律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一经形成决议,成了纪律,党的每个组织和每名党员都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否则就要依照《条例》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