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安全 做“四有”好公民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为了向全校师生宣传网络安全法规,普及网络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倡导做“四有好网民”,营造共同关注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上午,利州中专信息中心主任陶波老师在升旗仪式上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经典讲座——《维护网络安全 做“四有”好网民》。
陶老师首先概述了2016年度五大网络危害事件,这些事件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引起大家的注意和思考,也让大家更加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如今《网络安全法》应运而生,具有重大历史意义:首先它是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其次,助力网络空间治理,护航“互联网+”;第三,构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第四,提供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法律依据;第五,在网络空间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第六,成为网络参与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则和依据。相信这将会给网络不法贩子重要的一击。
网络从此不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为各方参与互联网上的行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准则,让所有参与者都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后陶老师号召大家做一个维护网络安全的“四有”好公民,要求每一位师生做到:第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应用网络,依法进行维权;第二,注重系统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网络防御能力;第三,注重信息安全,“不乱说、不乱传、不乱作”;第四,理解安全管理措施,支持国家网络安全管理。
关注和维护网络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