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中专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科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学校班子成员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锦
副组长:王学 杜建新 王英荣 董文良
下设科室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
主任:向珏
副主任:谭吉定 赵刚
成员:卓卫全 李文华 王文 杨忠生 刘定富
二、考核办法
1、科室目标考核由三部分组成:科室目标责任书指标、群众测评、领导小组测评。
2、考核分值计算
(1)、考核分值分为查评分和测评分。查评分指针对科室目标考核责任书所列指标进行档案核查、结果认定,测评分指群众测评得分和领导测评得分。
(2)、科室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科室目标考核责任书所列考核指标(总分1000分)占60%;群众测评得分占30%;领导小组测评得分占10%。
(3)、科室目标考核责任书指标中,共同目标为400分,业务目标为600分(两项合计核算折合为100分),每条指标在查评过程中,根据其目标完成情况,对该项分值进行一次性认定和扣除。最后所有指标得分相加再按60%计入考核总成绩。
(4)、群众测评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次测定,每得1个“优”计1分,每得1个“良”计0.5分,每得一个“中”计0分,每得1个“差”扣1分。在四个等次综合测算时,所有加减分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为30分(满分),以下依次递减2分,即为群众测评项总分,计入目标考核总成绩。
(5)、领导小组测评(共5人)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评定。每得1个“优”计2分,每得1个“良”计1分,每得一个“中”计0分,每得1个“差”扣2分。所有加减分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为10分(满分),以下依次递减1分,直到0分为止,即为领导小组测评项总分,计入目标考核总成绩。
3、加分情况
(1)、科室完成招生任务后,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10分为上限。
(2)、科室人员或由科室组织参加大型竞赛活动获奖,按下列等级相应加分,计入科室得分。市局级部门奖2分,市委市府奖3分,省级部门奖5分,省委省府奖6分,国家级政府奖10分。
三、考核结果使用办法
1、根据科室目标考核结果,按得分给各科室排名。
2、根据科室得分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获得等级奖的科室,学校予以授牌,并进行相应物质奖励。
4、科室目标考核结果,计入中层干部个人业绩档案。
四、考核时间: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时间段,每年年底考评。